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学生函〔2024〕25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接省资助中心最新通知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经追加,共计102个(按照1.1比例差额后名额,总差额数应为10个)。根据名额增加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第一批次校级评审会评选的51名国家奖学金建议人选全部等额推荐,第二批次国家奖学金名额仍为51人(差额后),校级评审差额10人;省政府奖学金等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增加1名,共2名,省政府奖学金1名。
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的,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专业)进行排名。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六)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学院评选程序
(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的方式,初步确定学院的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和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进入答辩评议会。
(二)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
1.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原则上包含系(部、室)主任、专业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
2. 公开答辩评议。学院组织由全体评选委员参加的公开答辩评议会,由候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评选委员会成员可以就候选人情况当面进行质询。答辩评议会由副书记主持。
3. 评选委员会评议。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评议,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形成学院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
(三)公示审批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来电实名反映,邮箱:ltfzfz@sdut.edu.cn,电话 :2786162。
五、材料提交
1.报名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的同学及报名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国省奖候选人统计表》(附件1)。
2.填写要求:
(1)智育、综测成绩为2023-2024学年成绩,填写须与网上服务大厅导入成绩一致;
(2)排名均为专业排名;
(3)省级以上竞赛获奖(首位)情况栏填写事例:
1.国家级A类竞赛省级二等奖,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2.省级b类竞赛一等奖,山东省纺织服装科创大赛
(4)校级竞赛填写事例:
1.校社会实践优秀报告1等奖
(5)个人荣誉填写事例:
1、省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校科技创新先进个人3、校学生会优秀工作者4、校优秀共青团员5、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 请有意向参与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1,准备好答辩ppt和支撑材料,答辩时间预计10月29日(周二),同时于10月28日(周一)11:30前将附件1电子版 excel 表格发送到邮箱734137476@qq.com。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