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33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

(一)成绩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各学科(领域)上线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复试分数线为国家分数线。

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领域)085604:总分≥273分,单科线:37分(满分=100分),56分(满分>1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各学科(领域)单科复试分数线:2024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单科国家线降低5分。各学科(领域)总分复试分数线:2024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总分国家线降低10分。

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二等功免初试考生),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

调剂分数线执行国家线,根据择优复试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申请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英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笔试三部分。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放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部分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测试,时间2小时。调剂考生英语笔试部分放在综合面试中考核。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可适当放宽,低于2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

①英语能力:含英文自我介绍。

②专业能力:结合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回答专家提问情况,考查其对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综合应用能力,考查其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潜力。

③沟通与合作能力:考查考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

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另附。

(五)复试试题命制与试题抽签方式

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命制复试试题,重点考察学生的英语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

命制试题套数不低于本组复试考生人数,复试开始前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编号,复试考生在线随机收取试题作答。

(六)考生复试顺序

第一志愿考生学院创建考场,分配复试考生和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到各考场,随机生成复试序号,依次进行复试。

调剂考生学院安排专人通过“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创建考场安排,分配复试考生和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到各考场,系统自动随机生成复试序号,依次进行复试。

(七)心理测试

为更好地了解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九)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本科生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工作流程

复试工作流程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同时传达到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详见鲁泰纺织服装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十一)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1.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085604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接受调剂生源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四、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3%+综合面试成绩×67%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排队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5.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五、监督和复议

(一)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考生如对答复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六、工作纪律

(一)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七、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八、本方案如与国家、山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山东省及学校规定为准。

九、本方案由鲁泰纺织服装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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