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2月7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1-213开展集体学习。王建兴、姜兆辉、朱婷婷、张玉青、郭增革、王晓冬、类延东参加,会议由党委书记王建兴主持。
党委书记王建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善,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核心要义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十一个坚持”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工作的职责使命;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明确了必须正确把握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科学的方法论;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明确了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
王建兴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化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并在新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学院党委成员分别结合学习内容阐述了自己的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