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2日始,开展2021、2022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与管理
1. 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育学院负责具体落实,体质测试数据信息须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请各学院及时下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1、2022级学生体质测试日程表》(附件1),通知本学院学生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3.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计入该学期体育课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体育课成绩最高不超过50分。
4.自2021级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方可毕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
5.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纳入学院分类考核、专业优化动态调整指标体系,根据排名进行赋分。
6.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纳入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考评指标体系,其中学生参测率、合格率、违纪情况等作为阳光体育运动考评的重要指标。
二、测试对象及内容
1.测试对象 2021、2022级全体学生。
2.测试内容 测试项目为:50m跑(20%)、1000m跑(男20%)、800m跑(女20%)、引体向上(男10%)、1分钟仰卧起坐(女10%)、立定跳远(10%)、身高体重(15%)、肺活量(15%)、坐位体前屈(10%)、(测试标准见附件3)。
三、测试地点
1.西校区 测试地点:第四体育场田径场
2.东校区 测试地点:体育器材室门前
东校区田径场
四、测试要求
1.学生体质测试须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附件2),参加测试的同学须携带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并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违反测试规定一律按违纪处理。
2.学生确实因故不能按时进行测试,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按规定的补测时间(附件1)持假条参加测试。
3.已经办理体育课免修的同学,请将免修单交于体育课任课老师,以便登记备案。
4.退伍复学的同学不参加体质健康测试,测试前请到体育学院2-102办公室更改学生信息。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务必按日程表规定的测试时间进行测试。
2.肺活量测试时,请同学们携带之前学校统一配发的吹嘴参加测试。丢失的同学请自行按标准购买。
3.测试时请同学们着运动装、穿运动鞋,提前做好准备活动,测试后做好放松整理活动,服从测试老师的统一管理。
4.未尽事宜请咨询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2782151(内线86151)
附件:1.附件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2021、2022级体质测试日程表.doc
2.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
3.附件3:学生体质测试成绩标准表(大一、大二).xls
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