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服装学院“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243
 为更好地发挥班级、宿舍在学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先进集体的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学院优良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在全院范围内评选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
一、申请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级申请条件
1.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课堂秩序良好,班级风气好;
2.同学之间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3.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班级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4.全班学生无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
5.下列条件至少具备其一:
(1)完成班级学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中总指标的70%;
(2)完成班级学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中所有基础性指标;
(3)班级制定的学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中一项指标特别突出;
(4)在学风建设方面取得其他突出成绩。
(二)优良学风宿舍申请条件: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2.宿舍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课堂出勤率高;
3.宿舍成员无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
4.下列条件至少具备其一:
(1)宿舍成员半数以上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宿舍所有成员的智育成绩均在班级前50%;
(3)宿舍成员的学习成绩较前一个学期均有提高;
(4)宿舍成员有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获奖,或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并且所有宿舍成员无不及格现象;
(5)宿舍成员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达到50%以上;
(6)宿舍成员硕士研究生考试上线率达到50%以上;
(7)在学风建设方面取得其他突出成绩。
二、名额设置
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30%,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宿舍总数的35%。
三、评选程序
(一)“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学院下发“优良学风班级”、 “优良学风宿舍”评选通知;
(三)申报集体填写《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优良学风宿舍申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学院团总支;
(四)学院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评选,评议小组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导师、学生代表组成;
(五)结果公示,获奖集体名单在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表彰方式
对获奖集体的表彰方式有以下四种: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扬
(三)颁发证书或奖章
(四)颁发奖金或奖品
 
五、本办法由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二一五年四月一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