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机动车电子通道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15    浏览次数:199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47号)、《关于淄博理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淄价字〔2012〕169号)、《山东理工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有序管理、方便师生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电子通道管理系统的设置与使用
<!--[if !supportLists]-->1 <!--[endif]-->学校在校门设立机动车电子通道管理系统,对机动车进出校园实行验卡放行制度。
学校在允许机动车通行的校门设立机动车电子通道管理系统装置(读卡器、起落杆、摄像机、信息储存及传输设施等)。装置分有人值守和无人值守两类,无人值守装置只对机动车远程出入卡服务。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机动车凭学校统一发放的出入卡进出校园。出入卡分机动车长期远程出入卡(简称A卡)、机动车短期远程出入卡(简称B卡)、机动车临时出入卡(简称C卡)三种。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机动车电子通道管理系统对进出校门的车辆实现自动拍照,并同步记录、存储、传输车辆牌照、进出校门位置和时间等信息。机动车进出校门时,须经电子通道管理系统验证、拍照后出入,一车一杆。进门时没有经过系统采集车辆信息的各类机动车,出门时系统将不予放行。严禁车辆闯关,强行闯关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或车主承担。
<!--[if !supportLists]-->4 <!--[endif]-->交通高峰期,抬杆升起,对远程出入卡车辆,采取远程读卡、自动拍照并记录、存储、传输车辆信息放行的管理方式。对临时进入校园车辆,采取自动取卡或人工发卡方式,同时拍照并记录、存储、传输车辆信息,出门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机动车出入校门管理
学校通过机动车电子通道管理系统,对所有出入校门的外来机动车辆及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车辆实行收费管理(特种车辆除外)。本办法所述机动车辆收费属淄博理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内符合收费规定的车辆收停车服务费(不包含办卡成本费和机动车辆保管、看护费),丢失、损坏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A卡发放与管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辆,可申请办理A卡。
1.学校公有车辆,凭所在部门证明及车辆行驶证(车主名称必须是山东理工大学或下属单位)原件与复印件可申请办理A卡。
2.事业编制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非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与学校存在聘用或雇佣合同关系的教职工)、教职工家属(仅限居住在博大花园、瑞贤园和东校生活区的住户,以户口本、房产证为准)的机动车辆,凭本人驾驶证和本人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可申请办理A卡。
教职工及配偶持A卡授权在校园各生活区通行,其余家属持A卡授权在本人居住生活区通行。
3.拥有山东理工大学学籍学生的机动车辆,凭学生证和本人驾驶证、本人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可申请办理A卡。
4.与学校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签订合同,租用学校公有房屋的校外单位(个人)的机动车辆,凭租房协议、驾驶员驾驶证和相关车辆行驶证(车主必须与租房协议的承租方单位或姓名一致)原件与复印件,在合同租期内可申请办理承租房所在校区A卡。
5.为校内单位长期供货和在校内长期施工的车辆,凭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和送货车辆行驶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可申请办理所需单位所在校区A卡。
(二)B卡发放与管理
B卡授权期限为1—6个月,申请授权期限不满半个月的不予办理。B卡仅在指定校区或生活区有效。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辆,可申请办理B卡。
1.短期来校办理公务、培训、访问、交流等人员,可凭接待单位证明、本人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办理所在校区B卡。
2.来家属生活区探亲(与教职工不居住在同一生活区的直系亲属或亲戚来访暂住),经受访者申请,可凭身份证、来访人员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申请办理所在生活区B卡。
3.校内无学籍各类短期班学员,可凭办班单位证明、本人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经个人申请,可办理所在校区B卡。
4.与学校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签订合同租用学校公有房屋的校外单位(个人)的车辆,凭租房协议、驾驶员驾驶证和相关车辆行驶证(车主必须与租房协议的承租方单位或姓名一致)的原件与复印件,在合同租期内可申请办理承租方所在校区B卡。
5.为校内单位短期供货和在校内短期施工的车辆,凭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和送货车辆行驶证(车主必须与供货、施工单位或姓名一致)的原件与复印件,可申请办理所在校区B卡。
(三)C卡发放与管理
C卡供外来机动车辆临时出入校门使用。
1.经允许临时进出校门的外来机动车辆,进门时须在机动车电子通道领取C卡,刷卡抬杆后进入校门;机动车出门时,必须主动交回C卡,门卫收费或收到探亲券、代金券后抬杆放行(特种车辆除外)。
2.领取C卡的机动车由同一校门出入,经机动车电子通道读卡验证后,机动车在校园内停留不足30分钟的,不予收费,超过30分钟的,计时收费。
3.临时到家属生活区探亲人员的机动车,可凭学校给事业编制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事业编制教职工遗属)发放的有效探亲券(居住在博大花园、瑞贤园和东校生活区的教职工,可持个人申请和教职工校园卡,每户每年最多免费领取48张探亲券)放行,探亲券不足的可自愿申请购买代金券或按外来车辆交费。
4.校内无学籍各类短期班学员(时间不足半个月)的机动车出入时,按临时进出校门的外来车辆办理,出校门时按规定交费或凭代金券放行。代金券由办学单位统一购买。
5.来学校参加学术及政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出入时,按临时进出校门的外来车辆办理,出校门时按规定交费或凭代金券放行。代金券由相关单位、部门或学院统一购买。
6.出入校内酒店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按临时进出校门的外来车辆办理,出校门时按规定交费或凭代金券放行。代金券由校内酒店统一购买。
7.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门(博大花园东门、瑞贤园除外),特殊情况(遇雨雪天气、载有老弱病残孕、载有重物),经门卫管理人员同意后,按临时进出校门的外来车辆办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A卡和B卡,已经办理的,一经发现,立即注销。
(1)申请办卡机动车辆属被盗车辆的;
(2)申请办卡机动车辆从事校内非法经营、营运活动的;
(3)申请人(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学校认为应当不予受理的。
(五)特种车辆出入校门管理
1.公安、消防、部队、救护、工程抢险、运钞、邮政、环境监测、无线电监测等特种车辆进入校园执行工作任务,门卫管理人员核实后可直接进入校园,外出时免费放行。
2.新闻采访车、转播车进入校园执行工作任务时,须事先征得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门卫接到指令后,按特种车辆放行。
3.遇有短时集中供应材料的机动车辆,由使用材料主管部门申请,经保卫处批准后,按特种车辆放行。
4.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室批准后按特种车辆放行。
(六)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等重大活动期间,经校长办公室批准后,相关机动车辆可以免费出入。
三、出入卡的使用
(一)禁行校门机动车辆不得通行,遇有校园交通管制情况,驾驶员必须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进出家属生活区,应严格遵守生活区物业管理规定)
(二)机动车远程出入卡卡号与机动车牌号相对应,实行一车一卡,不得转借他人或替他人逃费,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并由出借人按收费标准补交借卡车辆应交费用。对多次出现此种情况的,注销该机动车A、B卡校门通行权。
(三)A、B卡损坏或丢失的,原卡注销,持卡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补办。取卡人取C卡后将卡损坏或丢失的,需照价赔偿。
(四)凭卡进入校门的车辆在校园内从事非法营运、违法犯罪活动或交通肇事、违规停车、违章行驶的,学校有权将卡暂扣或注销。
四、收费管理
(一)收费管理与职责
淄博理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物价部门许可收费,并授权委托山东理工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和保卫处分区域进行收费,电子通道有关管理部门负责对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进行管理并按标准实施收费(收券)。
(二)收费类别与标准
1.探亲券(免费券):由保卫处负责领缴并发放。
2.代金券(优惠券):2元/张,由保卫处负责领缴,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到保卫处购买。使用单位经费购买的填写内部转账单实行转账。
3.定额发票:由物业管理中心、保卫处负责领缴,对临时出入校园及生活区的机动车现场收费。
4.出入卡。
A卡:学校公有车辆及事业编制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非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与学校存在聘用或雇佣合同关系的教职工)、教职工家属(仅限居住在博大花园、瑞贤园和东校生活区的住户,以户口本、房产证为准)的小型车免费授权,授权期限为长期。学生的小型车辆免费授权,大型车不予受理。
事业编制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非事业编制的教职工(与学校存在聘用或雇佣合同关系的教职工)、教职工家属(仅限居住在博大花园、瑞贤园和东校生活区的住户,以户口本、房产证为准)的9座以上19座以下客车授权费用每年300元,货车及19座(含19座)以上客车授权费用每年600元。与学校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签订合同,租用学校公有房屋的校外单位(个人)的小型车授权费用每年360元,9座以上19座以下客车授权费用每年600元,货车及19座(含19座)以上客车授权费用每年900元。为校内单位长期供货和在校内长期施工的小型车授权费用每年360元,9座以上19座以下(含19座)授权费用每年600元,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授权费用每年900元。机动三轮车授权费用每年180元。
以上授权费用按年度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收费)。
B卡:授权费用按月计算(申请授权期限超过半个月,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小型车授权费用每月30元,9座以上19座以下客车授权费用每月50元,货车及19座(含19座)以上客车授权费用每月75元。机动三轮车授权费用每月15元。
C卡:收费标准按照淄博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A、B卡由保卫处负责领取、发放、收费。A、B卡成本费为50元/卡。使用单位经费购买的填写内部转账单实行转账。C卡由保卫处统一管理,C卡成本费为12元/卡。
以上收费必须给缴费人开据相应票据。
(三)资金的缴纳、管理、使用
保卫处、物业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的收费交接、汇总、核对、票款结算,款项及时上缴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收取的资金95%纳入机动车电子通道系统运行及设备维护专项基金,5%作为管理基金纳入相应管理部门基金账户。
(四)收费的监督检查
   监察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负责收费的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保证收费及时足额收缴入账,专款专用,制止乱收费。
五、其他
(一)家属生活区车位分配以及收费办法由业主委员会制定。
(二)小型机动车是指轿车、微型车、客货车等悬挂蓝色、黑色牌照的车辆。
(三)机动车电子通道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后,山东理工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不再使用。
(四)本办法由保卫处和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淄博理工物业服务小区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表
 
附件

淄博理工物业服务小区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计费标准 备注
1、小型汽车      
白天(8:00-20:00) 元∕车.小时 2  
夜间(20:00-次日8:00) 元∕车.次 4 停放时间每超过4个小时加收2元
包月 元∕车.月 100  
2、大型汽车      
白天(8:00-20:00) 元∕车.小时 3  
夜间(20:00-次日8:00) 元∕车.次 5 停放时间每超过4个小时加收3元
包月 元∕车.月 200  
3、摩托车      
白天(8:00-20:00) 元∕车.小时 1  
夜间(20:00-次日8:00) 元∕车.次 2  
包月 元∕车.月 30  
说明:1、进入校区的所有社会车辆,免费停放30分钟;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连续停放的累计收费。
      2、车型分类:大型汽车是指大型客货车等悬挂黄色牌照的车辆;小型汽车是指轿车、微型车、 
         客货车等悬挂蓝色、黑色牌照的车辆;摩托车是指各种动力二、三轮摩托车。
      3、特种车辆:悬挂白色牌照的军车、武警、公安、消防及救援、救护、运钞、邮政、监测等车
         辆免费停放。
      4、学校教职员工及其亲属、与学校相关部门有合同或合作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车辆,出入物
         业服务区按协议约定执行。
      5、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送、安装、维修、执行公务等车辆免费。